2013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招聘公告(2)
4、资格初审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党政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5、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在3人至5人之间的将核减1个招聘指标)。
6、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于报名截止三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上公布,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辅助、研发等教学、科研及管理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并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情况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08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7830815
附件:《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职专职教师报名表》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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