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衢州市柯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 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衢州市区上街62号,区人力社保局六楼大会议室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柯人劳社〔201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文)
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招聘计划与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 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区上街62号,区人力社保局六楼大会议室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以下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80元(每门40元)。
贫困家庭考生凭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区人力社保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笔试结束后30分钟内改报。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二门。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70分,材料写作3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单后自动放弃的,不予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政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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