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公告(2)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湖里区人力资源网公示三天。
9.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0.工资及待遇。1-24岗位按《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1]46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5-29岗位工资待遇参照相关街道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30-31岗位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度)(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度)(附件3)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4.年龄、户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5月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8年5月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5.经招考聘用的人员,25-29岗位人员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岗位人员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6.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7.本次招考活动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8.本简章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湖里区2013年春季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doc
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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