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招聘公告(2)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学校安排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mc.net.cn/,人事师资—人才引进—招聘信息);
2、浙江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厅(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蔡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692702,87692703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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