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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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14日-15日上班时间内。
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云宾路18号)
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江山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第16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江山中等专业学校旅游、市场营销、机械(普车)专业课教师各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科对口(相近)专业;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录用后一年见习期内仍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延长见习期;两年内还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3、招聘对象不限户籍,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4日-15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
4、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对报名后自动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学科招聘计划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本次本学科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3倍的岗位,需进行专业理论水平测试,专业理论水平测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只有2至3名的岗位,不进行专业理论水平测试,报名人员直接参与以下两个环节的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3倍的岗位,根据专业理论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入围);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
所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全部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职业倾向、应变能力、心理等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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