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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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下城区教育中心(上塘路201号,公交朝晖六区下)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浙江传媒学院实验中学等18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43名。现依据《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区委办[2012]26号)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18家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份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3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硕士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1)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具有杭州市区户口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其中,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4)夫妻分居(符合户口进杭条件);(5)随军调动。
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须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3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专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4.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荣誉、工作年限等条件)
7.符合杭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有关应届毕业生招聘要求。
8.“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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