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在编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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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所属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等14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38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14家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38名教职工,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5月在编教职工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3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计划》中中小学“在职教师”指在浙江省内普通中小学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指在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户籍不限。
《计划》中青少年宫“在职教师”指在浙江省内中小学或青少年宫(活动中心)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3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学历要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和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应聘中小学教师在职岗位,须现在普通中小学任教,且从事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幼儿园岗位:
①学历要求: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在职教师要求现在幼儿园任教,且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男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本《公告》及《计划》中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8月,任教年限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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