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延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乡镇执法大队招聘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将于近期进行2013年延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乡镇执法大队(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3年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5月14日至199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7、2013年5月14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岗位招考范围若限在南平市或本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5月1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进行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5月14日—5月23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7:30关闭。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岗位报名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资格初审:初审工作将于5月14日—5月25日进行。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0日至21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本科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中专(高中)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2、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时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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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 | 54 | 罗红军、郭亮、 刘子丰、郜爽 |
试听 | ¥1080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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