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桐庐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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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16、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桐庐县教育局会议室
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桐政办〔2013〕13号)精神,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本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连续满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自2013年7月31日前推5年及以上)的幼儿园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以2013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准,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
教师资格证学科为政治、历史或地理的,可以报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物理、化学或生物的,可以报考科学学科。
今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也可参加报考,证明需注明申请任教学科,在面试名单公示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持如实完整填写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于5月16、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桐庐县教育局会议室(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府综合楼一楼)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将按照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紧缺类专业难以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开考计划于笔试前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和桐庐人才网上公布。
2.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24日到桐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5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于5月24日到桐庐教育信息网公告栏查看。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特色教育的岗位根据各岗位招聘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面试比例的学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根据学科要求采取上课、试讲、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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