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教育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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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5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5-4:45)
报名地点:宁波教育学院人事处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成人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拔款。主要担负宁波市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及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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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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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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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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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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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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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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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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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专业
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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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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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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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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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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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教授(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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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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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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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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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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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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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阶段为舞蹈表演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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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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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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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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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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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方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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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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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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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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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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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专业(平面设计、视觉传达方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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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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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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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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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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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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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卫生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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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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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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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10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从医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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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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