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嘉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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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6:00
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事项的通知》(嘉市卫发〔2008〕11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3年嘉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嘉兴市中心血站共计划招聘临床、药剂、检验、医技、护理等23个岗位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3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条件。符合《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明确的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事业在编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2、学历。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学历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取得的时间为报名截止时。
4、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6:00,报考人员在嘉兴卫生网(www.jxwsj.gov.cn)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13年5月27日9:00-5月29日16:00,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才交流中心卫生分中心(嘉兴市文桥路486号 嘉兴市卫生局707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应聘序号为1至16号岗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嘉兴生源(包括县〈市〉、区)的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入高校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序号为17至23号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户口本)和应聘者与嘉兴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2013年嘉兴市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统一参加考试。此次公开招聘序号为12至19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市卫生局统一调配,凡不愿服从分配的不予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护理岗位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013年6月6日9:00- 6月9日9:00到嘉兴卫生网(www.jxwsj.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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