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事业编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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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9时—2013年5月27日17时
宁波市北仑区位于我国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南翼,是中国最早的沿海开放区域之一。为推进北仑区域的深度开发开放,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人才保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的具体岗位、招聘指标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2013年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户籍以2013年5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研究生学历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八)北仑区教育卫生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书面同意;
(九)工作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9时—2013年5月27日17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击进入“2013年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招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5月28日9时—2013年5月31日17时。
招录机关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6月1日9时—6月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4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6月4日9时—6月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1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6月13日9时—6月14日17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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