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播音员)大赛的方式进行,分为专业测试(初赛)、专业加试(复赛)和面试(决赛)。其中:
1.专业测试(初赛)结果分为晋级、待定和淘汰,晋级的考生直接参加专业加试(复赛),待定的考生重新接受评委考评并确定晋级或淘汰,请待定的考生随时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考试时间限时2分钟。考生自备稿件,通过朗诵、朗读、播报、讲故事、现场交流等方式,展示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通过现场回答问题,考察考生应变能力。
根据考生人数与岗位计划不小于5:1的比例确定专业加试(复赛)人选。如晋级考生人数与岗位计划之间的比例达到5:1要求,则取消待定人选的重新考评,待定即为淘汰。
2.专业加试(复赛)结果分为晋级和淘汰,晋级的考生参加面试(决赛),参加面试(决赛)的考生人数与岗位计划之间的比例不小于3:1。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参加专业加试(复赛)的考生入闱培训、集中住宿。
3.面试(决赛)实行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分数的,不具备拟聘资格。应试时间安排,请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决赛)的考生入闱培训、集中住宿。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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