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一经录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五、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82621391(黑龙江省科学院纪检监察室)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联 系 人:盛老师、曲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6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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