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桂林市选调生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2)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由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教育局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两年的,由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人社局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一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团县(区)委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复印件一份;
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选调生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6月10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桂林党建网(网址:www.guilindj.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3-2882130
传真电话:0773-2882130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桂林市叠彩路8号4号楼304室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编:541001)
附件:桂林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下载附件 注意:需要右键点击“另存为”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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