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台州市玉环县水利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2)
3、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总成绩按笔试的50%加面试的50%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先进入)。体检对象须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与放弃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才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由玉环县水利局统一安排聘用单位(玉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玉环县水文站),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和其他
(一)浙江省户籍落户截止日为2013年6月1日。
(二)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如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年限要8年以上(含8年)才允许调动到县外。
咨询、监督电话:0576—8722149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玉环县水利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水利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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