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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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止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系(院)、1个教育集团,10大类30多个专业,并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化工、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1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rsc@nbp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学院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任教师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任教师、乐器制造专任教师、环境保护专任教师、国际传播学专任教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任教师5个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智联招聘网站、神州学人网站、中国高校招聘网站、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站、高校招聘在线网站发布。
5、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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