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舟山市嵊泗县招聘专职速录员公告(2)
(四)面试
笔试和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速录技能考试成绩所折算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速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以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速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速录成绩×40%)×60%+面试成绩×40%。
由人事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人民法院、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7121。
嵊泗县人民法院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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