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舟山市规划局定海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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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共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区昌国路61号)
因工作需要,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定海区规划编制中心隶属于舟山市规划局定海分局,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受委托承担规划审批中各类指标计算审核、日照分析报告、公示图纸制作等技术业务,为定海区规划编制及管理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主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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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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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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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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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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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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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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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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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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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规划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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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规划编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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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人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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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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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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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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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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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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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野外作业,适宜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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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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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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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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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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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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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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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野外作业,适宜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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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6月13日至199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共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区昌国路61号);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下载),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招聘网站上通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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