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泉州晋江市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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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4日下午17:30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上半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范围包括市直党群序列、市直政府序列、镇(街道)所属的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66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13年上半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2、学历条件
统一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并可查验,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4、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泉州的,2013年5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或原籍(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为泉州的报考人员、泉州区域内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晋江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要求。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第一类至第四类)人员的子女,或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晋江市内实际居住的人员,或取得《晋江市居住证》的人员,如上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视为符合晋江户籍要求。
5、专门岗位招聘条件
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工会工作者招聘的专门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20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
面向在晋江市服务的福建省2011届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
6、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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