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党政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730人)(3)
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至8日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2013年内蒙古党政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分通关课程
(五)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6月8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时间为2013年6月4日至6月11日18∶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在笔试结束后15天内,符合减免报考费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本人或他人代理到自治区内就近的盟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截止时间7月15日)。确认后15天内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报考费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应聘人员,不予退费。
(七)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八)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6月18日-23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九)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由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2、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3、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及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可自行选定,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考试地点: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设两个考区,考试地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定,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6、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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