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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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同意,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是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配置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江东区桑田路502号七楼人力资源科,电话:0574-87808770,联系人:贺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认定本次招聘的副院长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中国医疗人才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等网站发布。
文秘、主管药师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在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由医院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公开招聘副院长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残联网站及市康复医院网站上公布。
2、公开招聘文秘、主管药师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列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将在宁波市残联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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