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考计划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四、考试
招聘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资格审查合格者首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等公开招聘信息,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布(stb.hangzhou.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体检及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市台办门户网站(stb.hang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黄洁颖;联系电话:872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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