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 资格审查
中心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报名资格要求,结合报名材料等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 笔试和面试
笔试定于6月29日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定于7月6日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两者相加占总分90%。
(四)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组织考察环节得分占总分10%。
(五) 录用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成绩9:1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颐园62737室
电话:010-68498888转62737
传真:010-68498708
电子邮箱:syfzzxbgs@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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