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铜陵市铜陵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公告(2)
(四)体 检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可交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上述三单位在两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向县聘管办提出申请,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812645(县监察局)、8829591(县人力资源局)
六、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铜陵县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铜陵县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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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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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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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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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其它条件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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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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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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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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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以上 |
会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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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1983年7月1日 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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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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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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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测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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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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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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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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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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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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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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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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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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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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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1978年7月1日 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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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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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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