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18人)(3)
2013年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辅导课程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5、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民族大学网站上一并公布。
6、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学校组织进行加试。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除方案中有特殊规定外,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在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2、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监督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
0475-8313138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
公共基础知识 | 30 | 罗红军 | 试听 | ¥780 | 购买 |
英语知识(阅读理解) | 8 | 钟平 | 试听 | ¥280 | 购买 |
英语知识(英汉翻译) | 8 | 钟平 | 试听 | ¥280 | 购买 |
英语知识(完型填空) | 8 | 钟平 | 试听 | ¥280 | 购买 |
英语知识(英文写作) | 8 | 钟平 | 试听 | ¥280 | 购买 |
计算机专业知识 | 24 | 孙洪涛 | 试听 | ¥560 | 购买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