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技师学院教师招聘(2)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 0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应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根据要求还须提供从事企业工作或职业院校工作二周年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聘用合同、工资证明)、个人简历一份等材料。
4、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80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理论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操作技能、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操作技能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各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在该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说课测试:说课测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0579-82273659 联系人:范老师
金华市技师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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