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工作人员
浙江备考交流QQ群:153769687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宁波国家高新区始建于1999年,是宁波市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核心载体。2007年成功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全国第一家由省级高新区成功升级的国家高新区,也是全省仅有的4家国家高新区之一。高新区紧邻新的市行政中心,规划面积18.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7.5万人,下辖两个街道。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政府授予的相关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当于县级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为加快发展,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公开招聘21名事业身份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身份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年龄和工作(工龄)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时间。户籍以现场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生源地户籍材料);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应聘人员需按其它资格条件要求出具单位提供的从事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等证明);
(5)原是行政身份和事业身份的应聘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7)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5、缴费和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缴费,缴费后领取准考证。相关通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