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内蒙古四子王旗公开招聘教师168人公告
经四子王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168人)
1.蒙语授课教师(24人)其中:
(1).幼儿教师8人(其中红格尔蒙古族小学2人,报名时要填写所报学校)
(2).小学教师7人(其中红格尔蒙古族小学4人,报名时要填写所报学校)
科目为:语文3人、数学3人、音乐1人
(3).初中教师9人
科目为:蒙语文1人、汉语文2人、英语2人、物理1人、政治1人、体育1人、数学1人
2.汉语授课高中、初中教师(63人)其中:
(1)、高中教师40人
科目为:语文7人、数学10人、英语7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3人、
历史4人、地理3人、建筑1人
(2).初中教师23人
科目为:语文10人、数学3人、英语 6人、物理2人、化学2人
3、汉语授课小学、幼儿教师(81人)其中
(1)、小学教师65人
科目为:语文17人、数学11人、英语13人、体育8人、美术9人、音乐6人、教育技术1人
(2)、幼儿教师16人
二、招聘教师条件
1.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非师范类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心学合格证书。
2.所学专业与应聘科目要相符合。
3.具有合格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3年(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幼儿教师必须是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
7.在我旗服务的“六类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8.蒙古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9.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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