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招聘社会管理专职人员220人(2)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昆区政府网和报名地点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四)政审和体检。由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并组织政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对政审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取消其资格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政审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社会管理专职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由昆区公安和治安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区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工作期间由公安、治安分局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要征求其所在社区的意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对于使用期间出现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其他解除和终止合同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社会管理专职人员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励性绩效每月200元,工作期间办理社会保险和因公伤责任保险。
咨询电话:0472—5305380
监督电话:0472—5305145
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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