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赤峰市红山区招聘特警、法警、消防员31人
2013年赤峰市红山区招聘特警、法警、消防员高分通关课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基础素质和能力水平,结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现就我区2013年政法人才招聘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本次公开招聘政法工作人员31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项目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11人)。
1、公安特警名额为22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项目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9人),其中男性21人(特警19人、狙击手2人),女性1人。;
2、法院法警男性4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项目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1人);
3、检察院法警男性2人;
4、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员男性3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项目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1人)。
(二)按自治区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详见《赤峰市红山区2013年特警、法警、消防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2013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在红山区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红山区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简称“储备人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参加过反动团体、邪教组织等非法组织;
(4)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双眼裸视力达到4.8以上。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消防员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70cm及以上;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退役士兵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
(9)报考特警(狙击手)岗位的人员,学历、身高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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