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折算合计。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网址:www.fjedusr.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本人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4层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邮编:350003)。联系人:郑主任,87820507、1395037881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及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53491。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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