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辞海编纂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所要求具备的专业知识与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知识和编辑业务技能的程度。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当天,参加笔试人员须递交应聘材料中各类证书的原件,以便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如有问题的,将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
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辞海编纂处负责派人带领应聘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如经上述流程,无合适拟聘用人选,则该岗位暂时空缺。
(七)聘前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三、办理手续和相关待遇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经批准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非上海户籍生源需办理申请进沪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辞海编纂处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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