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伊春市儿童福利院(孤儿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备考交流QQ群:217095386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
伊春市儿童福利院是为孤、残、弃儿童提供养护、矫正、康复、教育等服务,成年后能够融入社会的特殊福利机构,隶属于伊春市民政局,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孤残儿童护理员14名(男4名、女10名)、财务人员2名(女性)、内科医生1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1.有爱心、有善心,肯吃苦、不怕脏累、热心孤儿事业;
2.自愿从事孤儿(残疾孤儿)护理、矫正等工作,24小时值班,按程序化个案护理;
3.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孤残儿童护理员应具有统招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男护理员临床医学专业也可报名),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国家专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孤残儿童护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上岗资格者不受专业限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会计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干部身份,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过出纳工作,连续在同一个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连续4年,年龄30岁—35岁。出纳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干部身份,会计从业资格证,连续在同一个单位从事出纳工作3年的,有工作经验,年龄25岁—30岁;
7.内科医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干部身份,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医术高,医德好,年龄在30岁—40岁之间。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