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理工学院引进高级酒店专业人才公告(2)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心理测评合格者由学院组织到市属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xmut.edu.cn)及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一律纳入合同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本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五)受聘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六)年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计算截止日为2013年1月1日。
(七)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厦门理工学院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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