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兰察布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公告(40人)
2013年乌兰察布市公开选拔正科级蒙古族、妇女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为了大力培养选拔蒙古族、妇女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逐步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经市委研究同意,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公开选拔正科级蒙古族优秀年轻干部(蒙汉兼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正科级妇女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拟公开选拔正科级蒙古族干部(蒙汉兼通)20名;正科级女干部10名;正科级党外干部10名。公开选拔名额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10以上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类别,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相应核减公选人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知识文化水平。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以身作则。
5、善于团结同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报名资格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乌兰察布市内现任正科级干部或副科级干部任职满一年或科员任职满四年(任职年限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符合以上条件者也可以报考。
3、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5、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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