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秦皇岛市青龙县农村小学和幼儿教师招聘100人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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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7日-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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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8月21日)
体检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空腹)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8月22日-8月28日)
拟聘人选名单在青龙教育网、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八)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与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暂不入编,人事档案进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在教师编制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纳入编制内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监察局共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笔试、面试均外聘专家,成立评委组,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2、农村小学B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岗位)无人应聘时,招聘指标直接调整到该学科A岗位。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3、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补聘名额分岗位依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