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海宁市服务业发展管理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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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海宁市服务业发展管理中心是海宁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服务业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18-35周岁(1977年8月12日至1995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3.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经济学类专业。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地址:海宁市长埭路224号海宁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四楼组宣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插入电子照片,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发至邮箱,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考试时带来。
(2)现场报名:应聘者直接到海宁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一份(附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两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0573-87291007(办公室)、0573-87291018(传真)
联 系 人:倪女士
电子邮箱:nixiavip@sina.com
三、考试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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