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巴林右旗公开招聘警务人员工作实施方案(45人)
为切实加强我旗公检法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旗委《关于巴林右旗“十二五”期间人才引进指导意见》(右党发﹝2011﹞53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检法警务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巴林右旗警务人员招聘工作,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决定成立巴林右旗警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工作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警务人员职位45个,其中,旗公安局30个、旗人民法院10个、旗检察院5个。在45个职位中定向招聘蒙授生职位7个,定向招聘六类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14个(具体职位表附后)。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往届毕业生;部队复员军人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人员为特警和法警,限男性;
5、报考人员身高为170cm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非色盲、无纹身、无肢体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6、出生地、生源地(指高考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巴林右旗;
7、凡曾在巴林右旗服务或正在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储备人才”等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未就业的大学生可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普通职位的招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仅允许在巴林右旗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巴林右旗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名。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除以上情形外不符合其他人民警察招录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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