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7日。
(三)报名地点:泊头市第四中学。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四)报名查验核实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复印查验核实的相关证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费用:收取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100元/人。
(六)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 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分配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大的招聘岗位。
六、招聘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七、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与面试(讲课、说课、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聘请外地评委对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8月12日至13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分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初中、小学所学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新课程标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泊头市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高分课程
(二)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语、数、外按 1:1.5的比例,音、体、美、信息技术按1:2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共同参加面试。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报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分为讲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90分,回答问题10分。
2、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 100分,其中:说课6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
3、讲课(说课)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说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准备教案设计 6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说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时间5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满分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