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专业人才
浙江备考交流QQ群:153769687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招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语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招商引资(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招商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市招商引资(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服务中心 | 口语翻译 | 专业技术 | 1 | 英语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学历的应为全日制“211”工程大学等相当院校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11工程”大学等相当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13日;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处(莲都区继光街27号614室),联系电话:226378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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