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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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事务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是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质检 | 专业技术 | 1 | 食品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质检 | 专业技术 | 1 | 微生物学 | 研究生/硕士 |
质检 | 专业技术 | 1 | 材料学 | 研究生/硕士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浙江省内户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至8月13日,报名地点: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613室)。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zjy161@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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