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新闻中心招聘新闻记者公告(2)
四、签约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龙凤区新闻中心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12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为基础工资1200元+相应补贴,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59-624302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凤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龙凤区新闻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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