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公告(6人)
根据呼和浩特海关缉私工作的需要,拟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遴选公务员6名,分别充实到隶属机构包头海关缉私分局、额济纳海关缉私分局、乌拉特海关缉私组,东乌海关缉私组等单位和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人数。
本次计划遴选正科级以下(包含正科级)公务员6名,具体分配名额为包头海关缉私分局2名,额济纳海关缉私分局2名、乌拉特海关缉私组1名,东乌海关缉私组1名。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需具有所报考海关缉私分局、缉私组所在地户籍,具体为:
1、包头海关缉私分局相关职位:具有包头市户籍。
2、额济纳海关缉私分局相关职位: 具有阿拉善盟所辖旗县区户籍。
3、乌拉特海关缉私组相关职位: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
4、东乌海关缉私组相关职位:具有锡林郭勒盟所辖市旗县区户籍。
(二)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非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现实表现;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未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拟遴选人员需符合《公安部政治部关于严把进人关进一步做好警衔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政治人[1996]236号)的年龄要求,已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拟遴选人员年龄需在35岁(含)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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