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吴起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聘任公告(2)
(二)副校(园)长聘任条件
副校(园)长除具备校长(园长)聘任的第1条至7条相应的条件外,要有3年以上中层工作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原任副校(园)长,工作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新一轮聘任的副校(园)长,任期届满,年龄不得超过县组织、人事部门退二线年龄规定;一线工作人员,教龄达6年以上,教学业绩尤为突出的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也可参加副校(园)长的竞聘;原来在县城学校担任过中层或基层学校担任过副校长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尤为突出,持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望、且年龄在42周岁以下的一线教师也可参聘相应序列的副校长。
副校(园)长的聘任,采取校(园)长在本校教师中提名的办法。竞聘人的推选,由校(园)长根据聘任条件及岗位设置数按1:3比例提名。根据提名,在教职工大会上按照岗位设置1:2比例投票,依据投票结果确定正式竞聘人选,按程序进行竞聘。得票达三分之二以上者,且按比例得票数高者为竞聘人选。第一次推选均不达三分之二以上者,可就提名人最高得票者按比例进行二次投票;达三分之二以上者可当选为竞聘人选,均不达三分之二以上者,则取消所缺岗位的提名,由县教育“四制”改革领导小组直接根据聘任条件在教育系统中选拔优秀人员到缺岗学校(幼儿园)担任副校(园)长职务。
本轮聘任在部分学校探索试行校长直接管理责任制,取消副校长岗位设置(试点学校:铁边城中心小学、吴仓堡中心小学)。也可在部分学校探索试行副校长岗位N+1的设置管理模式(“N”副校长岗位设置+校长助理),推行分级管理(试点学校:城关小学、宜兴希望学校)。
六、聘任方式
(一)组建评委库
1、初级中学校长、职教中心常务副主任招聘评委库组成人员:
由高级中学校长、竞聘学校教师代表、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局领导组成。
2、中心小学校长招聘评委库组成人员:
由中学校长、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局领导组成。
3、幼儿园园长(含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建园)招聘评委库组成人员:
由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局领导组成。
4、副校(园)长招聘评委库组成人员:由聘任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师代表和所聘请非本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组成(聘任单位自行组织)。
(二)聘任评委人数及评委组成
招聘评委设9人,由校(园)长、教师代表、局领导、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委库。评委的产生由县教育“四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签办法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教师代表的推选,由县教育“四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竞聘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得票三分之二及以上者,且按照名额票数高者当选,组成教师代表评委库。第一次推选,达不到三分之二及以上者,可就最高得票者中取缺额进行二次投票,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者可当选,缺额达不到三分之二及以上者,则取消该校教师代表评委人选组成名额。
副校(园)长的招聘评委的组成人员,由所聘单位校(园)长按规定要求自行组织,确定聘任人员后报县教育“四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聘任次序及类别分组
采取先中学,后小学、幼儿园;先校(园)长、后副校(园)长的办法进行。
1、中学组
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校长和职教中心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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