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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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6日止。
经于都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管协管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20名(男性,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作风正派,品行良好。
3、热爱工作,服从分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高166CM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3年7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及高学历人员可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在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均为单位聘用临时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四、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1300元,考评绩效工资300元,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队员本人承担)。人员基本工资、“四险”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于都县城市管理局聘用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城市管理局行政办公室401室
报名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6239132
联 系 人:谭红秀(15970125222)
4、报名资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其它证件可一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名资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外)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县城管局负责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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