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补充招聘专业人员公告(2)
(二) 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个别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急缺岗位,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同意,可适当放宽。
(三)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试题从国家考试题库抽取。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
(四)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考官由管理局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抽调专家组成,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及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 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优先。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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