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补充招聘专业人员公告(3)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二)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被聘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由医务科安排轮科见习,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三)硕士研究生享有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待遇。
八、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监督电话:0469-5860171。
附件:《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2013年补充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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