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招考特(法)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元宝山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法)警。具体招考方案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合格人才。
二、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全额事业编制男性特(法)警8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元宝山区招聘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考范围、条件
(一)招考范围
报考人员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具有元宝山区户籍;入学时户籍地为元宝山区未落户毕业生及入学时户籍地为元宝山区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具有报考岗位要求国家承认专、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2、报考人员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5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4、具备拟招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在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拟定招考岗位、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考方案公开在《赤峰 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元宝山新闻网》、《元宝山专刊》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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