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安庆市枞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3)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均作为并列者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定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依次优先。
(五)考察体检
考察是对体检合格是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用人部门等网站上公示一周。
2、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宜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查阅。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枞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后)。
监督举报电话:枞阳县监察局 0556-2811951
政策咨询电话: 0556-2810930(县人社局事业办)
附件:枞阳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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